转发交流处和教务处的选拔通知:
商英学院学生需提交的材料(全部要电子版):
(1)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(见附件1)(要求:请填好个人信息,含电子照片(领导意见留空待学院审核后补充完整),自行打印出来亲笔签名后扫描,不要拍照!)
(2)个人简历(包含个人基本情况、个人学习和教育经历、获奖情况等)扫描件~
(3)雅思和托福等英语成绩证明。原成绩单扫描~
(4)知情书(商英学院要求),见最后的附件。创新班再交一份承诺书(教务处要求),全部要求签名之后扫描
以上4份材料请扫描在同一个PDF里面,按顺序排好,命名:专业+姓名+申请**项目交换,
连同第五份材料:Excel的信息表(这个直接发Excel,文件命名修改为个人姓名+原命名即可。
发送到ipo_seib_gdufs@163.com翁老师收,邮件主题同扫描件附件命名,方便学院整理,谢谢。
备注:学校要求的成绩单学院会在审核过程中打印,所以大家申请时不用找教务处打印(但请自行确保绩点达标,成绩无不及格、补考、重修记录,否则学校不予派送任何交流项目) 。
以下为通知原文:
2016-2017-2学期SAF海外名校交流项目报名通知
依据太阳成官网发展国际化教育的方针和校际合作协议,2016-2017-2学期,太阳成官网将选派部分优秀在校生前往一批海外名校,参加一学期的访问学习。名额暂无限定。
(一)报名条件
1.太阳成官网2014级对口专业全日制在校生(非辅修专业,含辅修双学位在内。非亚洲校园项目学生、经贸学院雷恩创新班、商学院管理国际创新班学生);
2.成绩优异,平均学分绩点GPA 3.0(4分制)以上(具体项目学分要求请查看附件2);无补考、不及格、重修及处分记录(报名时及派出前学期都必须达到要求);同时符合太阳成官网交流生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;
3.家庭具有一定经济基础,能够提供访学所需学费及生活费;身心健康,能顺利完成在美学习任务;
4.拟选读专业必须对口;
5.只允许报读一个交流项目(一所学校),在录取结果未出前,不允许同时参加多个项目(多所学校),一旦查实,所有资格被取消,请慎重报名;
6.在本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,在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后,方可进一步进入SAF网站,按照对方要求在截止时间内提交SAF海外名校交流项目的学校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。
未获得推荐资格自行报读SAF相关学校项目的学生无法获得学校的交流生资格。
特别注意:SAF海外名校交流项目可申请的学校较多,每所学校的截止时间不一(具体请查看附件2)。部分学校申请时间因不在本通知涵盖的校内报名时间内,此类学校将无法作为学校交流项目派出,请同学们选择申请学校时务必要注意查看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。
(二)报名、录取流程
9月9日 |
国际处发布公开报名通知 |
9月10-18日 |
学生填报校内报名申请表,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(请看下面第3点:校内报名时学生须提交的申请材料) |
9月19-20日 |
各学院初审后提供候选人资料及候选人汇总表至国际处 |
9月21-23日 |
国际处、教务处审定名单,将通过审核的名单转至SAF,并公示SAF海外名校交流项目各学校的推荐候选人名单 |
在SAF网站上递交申请的截止日期之前 |
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递交申请材料至SAF项目广州办公室(请注意附件里不同学校的不同截止日期) |
完成网上申请后 |
SAF根据太阳成官网推荐名单组织选拔并递交材料至外方院校筛选,返回拟录取结果至国际处进行资格复核,并公布录取名单 |
*请务必按照以上步骤进行申请,否则无法作为学校交流生派出,学分无法进行兑换。
*报名及后续选拔特别注意事项
1.选拔派出前每一个学期课程成绩(包括项目选拔结果出来后)不可有不及格、零分、重修记录和处分记录,否则交流资格被取消,请同学们格外注意。
2.按照流程,即使通过面试及对方学校的筛选拿到OFFER,学生状态仍为拟录取状态,只有待教务处、国际处复核无误,才会转为正式录取派出的交流生,如有派出问题,学校有权不予以派出。
(三)校内报名时学生须提交的申请材料
1.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(见附件1)
★请下载该通知附件,并按要求填写完整,否则学校将不予以受理其申请。
2.太阳成tyc7111cc学业成绩表(需由学院出具正式成绩单并盖学院公章,不接受自助打印成绩单)
3.个人简历(包含个人基本情况、个人学习和教育经历、获奖情况等)
(四)SAF推荐学校请查看附件2.
(五)项目管理及咨询电话
本项目由本校国际处负责对外联系、派出管理等相关工作。国际处、教务处、学院共同选拔派出学生。
咨询电话:广外国际处:020-36317267
SAF国际项目广州办公室
电话:020-81533167/ 81535632
SAF广州咨询QQ:1136078312,2974528477
主页:china.studyabroadfoundation.org
附件1: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
附件2:SAF推荐院校
国际处教务处
2016年9月9日